“珍品档案” (第六期)

来源:咸宁市档案馆 日期:2026-02-10 14:56

为让珍贵档案“活”起来,咸宁市档案馆精心挑选本馆和各县(市、区)档案馆馆藏珍品档案,从本期开始在咸宁档案微信公众号推出“珍品档案”栏目。这些档案从多侧面反映了不同时期重大节点上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生动形象地展示咸宁深厚的文化根基和历史底蕴。每件馆藏珍品铭刻着一段历史记忆,可使我们了解咸宁历史文化发展的脉络与轨迹,对鼓舞与激励人们热爱咸宁、建设咸宁,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期:民国29年(1940)结婚证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

(咸宁市档案馆馆藏)

民国时期的结婚礼单

(咸宁市档案馆馆藏)


民国时期的结婚请帖之一

(咸宁市档案馆馆藏)


民国时期的结婚请帖之二

(咸宁市档案馆馆藏)

证书采用中国吉祥图案围边。边框上的吉祥图案甚为丰富,鸳鸯、牡丹、喜鹊、月季、天使等均有印制。证书上部中央印有“结婚证书”四个大字,下部印有“同心永爱”四个大字。“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证书上还有西式小天使配以中式古典之花鸟。“天使”,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西方宗教文化中被比作神的使者。在西方文化中,“天使”的形象多为带翅膀的少女或小孩子,现在常用来比作天真可爱的人,这种样式设计出现在民国时期结婚证书上,反映出近代西方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证书上内容为:马智珍,湖北省武昌县人,民国十四年二月十五日巳时生;徐燕寿,湖北省武昌县人,民国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卯时生。今由刘国材、马迈群先生介绍,谨詹于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时在巴黎饭店结婚,恭请宋怀远先生证婚。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结婚人马智珍、徐燕寿,证婚人宋怀远,介绍人刘国材、马迈群,主婚人马礼铭、马超然。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一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