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品档案” (第十五期)

来源:咸宁市档案馆 日期:2026-04-29 10:34

为让珍贵档案“活”起来,咸宁市档案馆精心挑选本馆和各县(市、区)档案馆馆藏珍品档案,从本期开始在咸宁档案微信公众号推出“珍品档案”栏目。这些档案从多侧面反映了不同时期重大节点上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生动形象地展示咸宁深厚的文化根基和历史底蕴。每件馆藏珍品铭刻着一段历史记忆,可使我们了解咸宁历史文化发展的脉络与轨迹,对鼓舞与激励人们热爱咸宁、建设咸宁,具有重要意义。


第十五期:1953年湖北省蒲圻县土地房屋所有证

(咸宁市档案馆馆藏)

这是1953年蒲圻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面进行土地改革,土地分到了农民手中。这张证件产生于这个时期,见证了我国土地、房产所有制的变化,反映了新中国的农民真正翻身做了主人。该存根标明的水田、旱地、菜园、茶山和房产面积、地基四至。实行人民公社化后,该证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