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档案馆关于征集“九八抗洪”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档案馆 日期:2026-03-10 17:20

为铭记历史、传承伟大抗洪精神,咸宁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1998年抗洪抢险斗争及相关后续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凡在1998年抗洪抢险、灾后重建及后续纪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或载体,均在征集之列。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实物类:抗洪一线使用过的、有故事性的工具设备(如铁锹、沙袋、救生衣、舟艇部件等)、旗帜、标语、奖状奖章、证书、纪念品等。

(二)文书类:党委、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命令、通知、简报等文件;部队、武警、消防、民兵的请战书、决心书、行动记录;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技术报告、数据图表;基层单位、社会团体的自救、安置记录;亲历者的日记、书信、笔记、事迹材料等。

(三)声像类:反映汛情灾情、抢险场面、军民奋战、领导视察、灾后重建等内容的照片、录像带、光盘、数字视频及录音资料。

(四)口述历史:抗洪斗争的指挥者、参与者、亲历者、见证者的回忆录音、录像及其文字整理稿。

(五)出版物与艺术作品:相关画册、新闻报道集、文学影视作品、书画、歌曲乐谱等。

(六)其他: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或独特纪念意义的各类资料。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以捐赠为主,同时接受复制、口述史采集等多种形式。

(一)捐赠:鼓励无偿捐赠,我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载入捐赠名册,并依法确保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对于珍贵资料,可协商予以适当奖励。

(二)复制:对于特别珍贵、捐赠人希望自行保存原件的资料,在征得同意后,我馆可进行仿真复制或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将原件安全归还。

(三)口述采集:欢迎关键亲历者与我馆联系,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口述历史访谈,采集、保存您的珍贵记忆。

(四)线索提供:如果您知晓相关档案资料的线索,也欢迎向我们提供,我们将派专人接洽。

您的每一份资料,都是铸就城市记忆不可或缺的基石。让我们共同守护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让伟大的抗洪精神代代相传!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屹           联系电话:0715-8891602



咸宁市档案馆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