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全民阻击保卫战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咸宁人民众志成城,彩云之南护咸安宁,形成了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唱响了新时代“厚德尚学,勇毅笃行”咸宁精神的赞歌。
咸宁市档案馆是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全面记录和保存咸宁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云南援咸医疗队的支援下,奋力抗击疫情,全力抗击疫情的真实历程和生动场景,进一步挖掘抗击疫情中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咸宁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全市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中所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2.各单位、慈善组织、人民群众等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
3.反映云南支援咸宁的一线医护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的照片、影像资料、抗疫心得体会、日记、“请战书”等);
4.反映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咸宁籍人物事迹材料;
5.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像作品等;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7.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内容真实、积极乐观、健康向上,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
2.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3.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咸宁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对捐赠者今后到咸宁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和参观展览等,我们将优先安排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咸宁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投递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咸宁市档案馆专题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档案资料邮寄至咸宁市档案馆。
联 系 人:余 意 李小蒙
联系电话:0715-8891602
电子信箱:xndag@163.com
邮寄地址:咸宁市温泉路71号
邮编:437100
衷心感谢您对咸宁档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协助我们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咸宁市档案馆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