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档案馆查档指南

来源:咸宁市档案馆 日期:2026-02-02 15:23

一、档案查阅方式

(一)现场查档。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咸宁市档案馆查阅大厅查档。

(二)电话咨询。直接拨打咸宁市档案馆查档电话即可咨询查档相关事宜。

(三)跨馆异地查档。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省内任意县(区)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

(四)网络查档

1.掌上查档

目前,鄂汇办“开放档案查询”可实现掌上查档申请。

下载并登录鄂汇办APP,首页搜索“档案查询”后选择查询开放档案,点开“办事指南”在线填写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请”进行提交,完成查档服务事项。

点击“办事指南”,选择咸宁市市本级,进入申请页面。

2.线上查档

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点击【请选择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介绍信、身份证、护照等),可以查阅利用已经开放的各类档案和与本人相关的民生档案。

操作步骤:点击右上角“登录”,首页搜索:“档案查询”。

选择“查询开放档案”或“民生档案跨馆查询利用服务”,点击“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选择“咸宁市”后,点击“查看办事指南”。

按照指引填写查档资料,上传相关附件,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3、全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平台

①登录【国家档案局官网(https://cxly.saac.gov.cn/)】

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

②根据网站提示注册后,选择【我要查档】。

③按照网站提示和步骤上传相关证件信息。

二、常见档案类型查阅所需证明材料

(一)民生档案查询

1.现场查档

①学籍档案查询:本人查档,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查,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查询:本人查档,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委托他人代查,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③目前,咸宁市档案馆已接收重点民生档案的类型有:毕业分配、学籍档案、公证档案、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档案等。

④如查阅未开放档案,还须携带档案形成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查档公函。

2.异地跨馆查档

利用者就近到省内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查找学籍档案还需要额外提供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可以申请异地查询。

3.网络查档(具体操作流程见档案查阅方式部分)

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查档的,在【上传申请材料】步骤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PDF或JPG格式)。

(二)学术研究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履行登记手续、获得授权后,可在开放档案查阅区自行检索。

(三)工作查考和其他类型查档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履行登记手续。如查阅未开放档案,还须携带档案形成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查档公函。

三、服务信息

服务范围:提供馆藏数字化档案及实体档案资料查阅服务。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预约查档电话:13282499345(章女士)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

咨询电话:0715-8891609